安全防墜器作為一種安全防護裝置,同樣在使用有效期內使用,一旦超過有效期,不僅無法保證它的零部件質量的完好性,更無法確保它可以在高空作業人員出現急速下降時能及時鎖止下降系統,并使墜落人員長時間處于安裝狀態。
像施工升降機用的安全防墜器的有效期則不能超過5年,因為這種防墜器是安裝在特殊設備上使用的,需要長時間承載乘客和貨物的重量,對于安全系數的要求更高,而高空作業人員單獨使用的防墜器的有效期限則比較長,一般在5年以上。
不過,我們應該對處于有效期內的安全防墜器進行外觀檢查和零部件維護保養工作,如果發現破損變質情況應及時做出相應的維護或報廢處理,以確保高空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對于超過使用年限的防墜器,則必須采取報廢處理,而且不能令其重新在市場上進行銷售。